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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宁区教育系统关于做好区第二届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区委《关于开展长宁区第二届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长委组〔2009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将教育系统做好区第二届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长宁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中,在本学科、本领域公认的杰出人才,同时又是一个团队的核心和灵魂。申请者所带团队人才梯队建设上的成绩,是选拔的重要依据。

        2、注册和税务登记在长宁区的各民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中,为长宁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3、不论年龄、不限国籍;第一届领军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推荐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坚持“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以及领军人才专业特色条件。

        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

        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道德素质过硬。能够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

        2、专业贡献重大。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或产业实践,作出重要贡献。

        3、团队效应突出。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实现自身及团队可持续发展。

        4、引领作用显著。能紧跟国际发展趋势,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中发挥引领作用。

        5、发展潜力较大。具有创新思维,熟悉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有带领团队向国际国内前沿冲击的潜质。

        领军人才的专业条件

        领军人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专业条件如下:

        1、在教育领域,专业水准得到业内认可,在本行业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近三年来,能完成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取得公认的创新成果,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承担省部级社科课题和项目或担任项目负责人(带头人)

        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

        在国内外重要比赛(评选)中获优秀奖项;或获得省部级单位颁发的奖项;或在经省部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评比)中获得较高奖项。

        以主要完成人正式出版学术论著或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作为主要完成者取得的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作为团队领衔人物,能凝聚一支相对稳定的团队,有在促进社会事业繁荣或相关产业创新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典型事例。

        三、选拔办法及安排

        第二届长宁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在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领导下,由教育局组织科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采用“单位申报、教育党工委讨论审核后统一推荐”的形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地进行。

        1、单位推荐(97日至919)

        教育系统各单位按照“长宁领军人才选拔条件”进行推荐,由学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于919日前上报教育局组织科,逾期不再受理。

        同时鼓励专家、社会团体举荐和个人自荐,可直接向教育局组织科申报。①专家举荐。专家主要指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及上海领军人才、长宁领军人才等。被推荐人必须有相关行业(学科)两位以上的专家举荐。②社会团体举荐。社会团体以学术团体和专业性协会为主。社会团体必须在本专业、本行业领域中举荐领军人才。专家和社会团体的举荐意见,是选拔评审的重要参考。举荐专家或举荐团体必须对被举荐人的道德素质、学术和技术水平、团队建设等有充分的了解,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③个人自荐。自荐人员应对照选拔标准,确实符合申报选拔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材料要求:①推荐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3000字左右),突出推荐人选个性特点和主要成绩与贡献。②同时填写《长宁领军人才推荐表》,同时提供能证明《长宁领军人才推荐表》相关填报内容的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专业、项目、成果、荣誉等证书,论著、论文等封面及目录)③推荐材料、《推荐表》须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liuqingfang@vip.changning.sh.cn ④资料下载。本通知具体内容及附件表格,可在“长宁教育网站” 相关栏目中浏览、下载。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920日至925)

        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邀请有关专家对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提出教育系统第二届长宁领军人才初选名单。

        3、产生正式推荐人选(926日至103)

        教育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长宁区第二届领军人才正式推荐人选,并在长宁教育信息网及各单位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准备评选材料,填写《长宁区第二轮领军人才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关表格,上报区人保局。

        人:刘青芳、汤 

        联系电话:2205071822050758

        电子邮箱:liuqingfang@vip.changning.sh.cn

     

       

    中共长宁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9831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4日